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共享單車事件話題作文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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共享單車本爲實現城市最後一公里提供保障,不料卻暴露出國民素質的急轉直下。如下是精心爲你挑選的共享單車事件話題作文,歡迎大家踊躍閱讀!

共享單車事件話題作文

共享單車事件話題作文(1)

共享單車火了。不到半年,在北京、上海等大城市,大街小巷隨處可見橙、黃等各色共享單車。與公交車、地鐵站等交通樞紐接駁,解決出行最後一公里,無論是緩解交通擁堵,還是保護環境,共享單車都很有用。然而,在單車數量飆升的同時,停車問題也日益突出。

在北京一些地鐵站周圍,共享單車“任性”停放現象明顯:有的橫亙在人行道上,妨礙行人走路;有的無序擺放,讓本來就狹窄的非機動車停車區域更顯緊張;有的直接停在出入口臺階下,擋住進站通道;有人甚至將車塞進綠化帶裏、鎖在欄杆上、靠在大樹邊。在南京,共享單車進駐才半個月,僅是鬧市區新街口一處就有近600輛單車因違章亂放被管理部門拖走。在成都等地,共享單車也因“佔道”等問題屢被城管部門扣押。

共享單車爲什麼停不好?這與租車者素質參差不齊有關係,一些租車者只顧騎、不顧停,不願意花時間認真擺放單車;這也與單車公司跑馬圈地、過量投放、管理粗放有關。有的街頭地方狹窄,一下子容不下那麼多單車,一些故障車長期擺放在街頭,而單車公司又顧不上管理,加劇了停車亂象。

除此之外,也要看到,共享單車停車亂,與城市規劃、設計、建設的不合理很有關係——拋開老城區不講,很多城市的新城區在最初交通規劃時,壓根兒就沒給自行車、步行等慢行交通系統預留足夠的通行與停放空間。前期規劃缺位,後期管理失位,讓停車問題“雪上加霜”:君不見,多少自行車停車棚被摩托車、燃油助力車佔據,多少城市主幹道兩側的人行道與自行車道停滿了小汽車,城管、物業、保安等各種管理主體,對這些問題已經“習以爲常”了。

打造優質城市慢行交通系統,共享單車是一個創新。想要共享單車用得好,前提是“停”得好。政府完善配套服務是治本之策。當好“服務員”,政府大有文章可做。

停好車的前提是有地方停,這就要做好加減法。機動車佔道,要做“減法”:交通、城管等工作人員加強巡邏頻次,加大處罰力度,定時定點“清障”;自行車停放區不夠的問題,要做“加法”:規劃、城建、交通等部門,做好頂層設計,編制車道規劃,完善停放導則,從總量上增加非機動車道、自行車停放區的供給數量。

共享單車流行,主要得益於無樁,隨借隨還。但自由氾濫成亂停亂放,原先引以爲傲的方便,反而成爲新的出行梗阻。不妨退回一步,借鑑傳統公共自行車“空間劃定性”的特點,在一些有條件的樞紐和地鐵站周邊,政企聯手,共建一些自行車推薦停放區。依託運營企業的大數據,推動各物業按需求設置非機動車停放區域。

想要停得好,還要管得好。維護好共享單車的停車秩序,離不開有效的管理。對行業內惡性競爭、暴力破壞行爲,對某些人公共意識缺乏、任意折騰單車的行爲,有關部門要做好“善後”服務,追究相關肇事者的法律責任;推動徵信機構和單車運營商合力共建租車人信用管理系統,獎罰分明。鼓勵用戶對違規停車者拍照舉報,覈實後獎勵信用積分;對惡意亂停、濫用、損毀、盜竊單車等行爲,將租車人納入失信黑名單。

共享單車是新事物,政府部門應該以服務思維引領,多呵護,多扶持。配套服務好了,單車停放有序了,人們愉悅、方便出行的生活小目標才能更好地實現。

共享單車事件話題作文(2)

在多種共享單車投放市場的情況下,只選擇其中一種,還是很難滿足需要,只能採取多選的方式。這就是,註冊多家,使用多家,遇到哪家的就騎哪家的。代價是,交各家的押金。太原現有的自行車我都用了,除太原市本地的公共自行車外,最近進入太原的共享單車,我看到的有3家:酷騎,押金299元;ofo,押金99元;百拜,押金99元。共交押金500元,獲得三種單車的使用權。押金還是自己的,就像在銀行存了活期存款一樣。但相比之下,這要比存款好多了,換取了多種共享單車的使用權,獲得了出行的更多便利。

當然,如果換一種思維,用這些錢自己買個自行車不是隨時都可以騎嗎?不是。騎自己的自行車外出,辦事時沒地方存車,車子如果好一些隨時可能丟掉。而共享單車目前停放比較方便,也不需要承擔丟車的風險。我們交的押金,實際上是買了一個自行車停放權,同時也支付了避免丟車的治安保險。

至於押金數量的多與少,這個賬不好算。如果使用單車節省了時間,提高了辦事效率,一件事辦的順利,省了的可能絕不止是500元。同時,提供單車的各家企業收取押金的數量不同,投放單車的方式、數量等服務也有不少差異,在使用過程中會形成競爭,消費者可以做出選擇。這樣算賬,只要能換取一個用車的方便,交這個押金我不覺得心疼,就是再有幾家,我還會交,因爲我喜歡騎自行車,同時也希望擁有更多出行的便利,如果沒有一種更好的辦法,這樣做就是一種合理的選擇。

至於公衆關心的另一個問題,即押金的管理、使用和單車企業的信譽問題,我選擇信任,這種信任基於對政府的信任,我們大家能夠想到的,相信政府也能夠想到,相信政府有能力管好。即使可能會出現什麼意外的情況,也沒有什麼大不了的,不必顧慮重重。當然,是否選擇購買這種服務,還是要從實際出發,根據自身的需求和支付能力確定。

共享單車的出現,畢竟是爲百姓的生活提供了新的便利,無論還有多少不完善之處,我還是爲之高興,滿腔熱忱地支持,希望這一新生事物能夠健康發展。

共享單車事件話題作文(3)

從去年開始,我國越來越多的大中城市出現了共享單車這一新興的交通工具。儘管現在很多城市的公共交通已經四通八達,但總有公交、地鐵等走不到的地方,共享單車解決了“最後一公里”的問題。因此,越來越多的消費者喜歡上了共享單車,也有越來越多的.企業參與進來。

但是,目前出現的問題是,儘管共享單車租費不貴,但消費者要使用共享單車,必須先向企業交付押金。以規模最大的摩拜單車爲例,租用共享單車,先要實名認證註冊,並交付299元押金。有消費者質疑共享單車押金繳納時間太早、費用較高、資金是否安全、退還遇阻等問題,這也成爲目前討論較多的話題。

共享單車應不應該收取押金?押金應該收多少?這些問題當然要討論,但從本質上說,共享單車是一種市場行爲,從事共享單車業務的企業進入市場的目的是爲了賺錢,這是前提。企業向消費者收取押金,也是爲了保護自己的利益,因此,消費者繳納的押金本質上是一種擔保,即用這筆錢來向企業擔保自己不會租後不歸還,使用過程中若有損壞也願意以押金作爲賠償。押金是消費者與企業之間達成的協議,消費者若不願意,可以另找自己滿意的企業。眼下,各企業設立的押金標準確實有高有低,但向租車的消費者收取押金這個基本模式是消費者必須遵守的。

消費者對押金產生疑惑,關鍵在於“共享單車”這個名稱的誤導。共享單車彌補了城市公共交通的不足,帶有公共福利的性質,但這只是表明在市場經濟中,必然會有企業在發現公共福利的不足後將其作爲市鋤會來經營,因此,從本質上來說,共享單車仍然是一種市場經營行爲。從目前來看,收取押金已成爲這類企業的盈利模式,仍以摩拜單車爲例,僅在去年12月,它的活躍用戶量就已達到313.5萬人,每月活躍用戶提交的押金總額超過9億元。雖然會有部分消費者因各種原因要求返還押金,但這並不影響數以幾億元計的資金滯留在企業,給企業帶來收益。

因此,收取押金並不是共享單車的真正問題。問題在於,共享單車儘管是一種市場行爲,但其在發展過程中一方面滿足了公共需求,另一方面又對公共資源產生了很大的依賴性。現在各個城市都出現了共享單車停車佔用公共道路的問題,矛盾叢生。共享單車有其合理性,政府應予以肯定,但最近深圳發生了城管鎖住亂停放共享單車的事件,這種失之簡單粗暴的管理固然不足取,但城管部門確實應將對共享單車的管理提上議事日程,不能因其提供了一定的公共福利而任憑其損害公共秩序。

一方面,城管部門應儘早爲共享單車規劃相應的停車場地,滿足公衆需要;另一方面,城管部門還要看到,既然共享單車佔用了公共資源,就應付出相應的代價,比如向企業收取一定費用以允許其使用停車場地,也可以要求企業進一步降低租車費,讓廣大租車者享受到公共資源被佔用後所獲得的公共福利。另外,對於共享單車企業向租車者收取的押金,要避免被企業佔用化爲私利。同時,監管部門還應制定規範,企業對於放棄押金孳息的消費者,應在租車費用上給予相應的讓利。通過這種細緻的制度規範,政府就能做到既促進了共享單車這一市場創新的健康發展,也維護好消費者的利益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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